第八十八章 要熟悉社会规则的本质的 (第1/2页)
不过这个正科级干部其实没有当满一年,确切的说也即是刚刚过了半年的时间,就被聂涛查办一二三专案的时候给顺带查了出来,
然后就是畏罪潜逃,把这个岗位空出来了。
这么看,其实聂涛得到这个岗位也算是名正言顺,毕竟这个空缺某种意义上而言,就是聂涛自己拼出来打出来的。
和市局的众多领导同事告别之后,因为组织人事科那边已经走完了调出的手续,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干部转任表也已经盖章填写完毕,
所以聂涛在身份上而言,就已经不是市局的人了。
但是接收的单位,江北区公安局这边的手续还没有完成。
这个时候就是比较尴尬了。
属于两边都不管的状态,就像孤魂野鬼一样。
不过组织部这边其实应对这种情况还是蛮熟悉的,毕竟在干部调任转任的时候,这种情况的出现并不是孤例,
一般情况下,这种时候干部的关系就先挂在要转入的那个部门的同级组织部那边。
理论上而言,所有的干部的娘家都是组织部,大家虽然在各个部门工作,比如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之类的,
但是只要是公务员,档案就是存放在组织部那里的,所有的人事变动和升迁也是需要通过组织部的。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公务员如果真的彻底放弃了自己的前途,是可以在单位里横着走的根本原因。
因为理论上而言你根本不是这个单位的人,更不是这个单位某个领导的人,而是这个单位同级组织部的人,是组织部派你来到这个单位发光发热为人民服务的。
所以,理论上也只有组织部可以把你开除,其他任何人包括单位的一把在内,都没有这个权力。
这就是公务员的底气所在,和那些社会上的打工仔自然是不一样的。
铁饭碗铁饭碗,铁就铁在这个地方,当然,如果没有干过组织工作,这些情况即使是很多公务员甚至包括领导干部也是稀里糊涂,根本不知道有这么一套深层次的理论。
这是因为在体制内干工作,大部分情况下并不需要特别专业,更加不需要刨根问底,只需要把该自己干的活儿按照惯例干了就成,包括人事问题上,大家也都只要根据惯例处理即可,
谁都知道不能随便开除自己手底下的一个公务员,谁都知道不能随意的给自己手底下的公务员打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基本称职,
但是至于其背后的真正原因,是不会有人去关注的。
但是聂涛却是恰恰回去关注这些细节的人,因为他是法学出身。
所谓的法学,普通人以为只要学习法律条文,但是真正的行家则知道不仅仅法律条文这么简单,或者说熟习法律条文,通过所谓的天下第一考司法考试只不过是个开胃菜。
真正的法学大家,一定是对社会的运行规则有深刻的把握,对规则背后的利益博弈和人性显现有深刻的理解。
也就是说,不仅仅是全国人大出台的法律才是法律人要研究的对象,其他的明规则暗规则,包括党委政府各条线出台的规章制度和政策,还有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却运行在实践中的各种人情世故潜规则,同样也要纳入一个合格法律人的观察视野。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