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雷蒙 (第1/2页)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是不可以一杆子打死的,比如,滞留国外。
这个名词指的是发生在上世纪80年代的一种现象,国内公办单位或者企业出资,供养一名优秀青年赴海外留学,但,那名留学生逾期不归,造成出资单位严重的经济损失。
通俗说,白眼狼。
那么,滞留的人全是混蛋吗?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一个概念,滞留肯定是不对的,这种人为了一己私利,坑害了负担TA出国留学费用的国内企事业和公职单位,妥妥的不讲契约精神,前一章女主角孟想的初恋对象李念就是一个滞留海外的留学生。
不滞留海外、回国的留学生,很多人过上了挺不错的生活,比如孟想,29岁评上了正教授。
以上两个例子是一般性概念,接下来介绍一个特例,特殊年份的例子,1987年出国的两年期公派生,他们的选择具有特殊性。
你们算数好,都是到87加2等于几。
这一年毕业的留学生,他们做出的选择,不可以一杆子打死。
陈文报名读孟老师法语班就遇到这样一位老兄。
雷蒙。
中级班培训师。
孟想的学弟,也是沪外的本科生,87年出国的公派生,毕业那年赶上了某个事件。
那个事跟他没有半毛钱关系,当时他在法国写毕业论文呢。
雷蒙没有像师兄李念那样滞留法国,他知道国内发生了什么,这哥们毅然回国,然后,他悲剧了。
明明没有参与那些事,却在履历里自带那一年从海外归国的年份标签,导致他的就业遇到极大的麻烦,没有任何一家公职单位和国有企业敢聘用这样的人,出资供养他出国留学的沪外也不敢用他,这哥们找不到正经工作了,只能干打工的活,属于是极大的人才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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