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派中文

字:
关灯 护眼
反派中文 > 我的1995小农庄 > 第二百五十六章 会狗叫的不明生物

第二百五十六章 会狗叫的不明生物

第二百五十六章 会狗叫的不明生物 (第2/2页)

从时间上来看,不是太新鲜。
  
  经过前些天的雨,附近留下的脚印比较模湖,也判断不出来是什么时候过来的。
  
  陈凌抬起头看了下地点,距离狼叼岩不远。
  
  “那就先上狼叼岩看看去,以前这条兽道过狼多。”
  
  他和王存业上次来山里采药的时候,也从这附近经过来着,但是上次小金就没反应,这些狼很可能是这段时间过来的。
  
  陈凌不得不慎重一些,还是在狼叼岩周围看一看比较好。
  
  狼叼岩是,附近几座山头的最高峰,虽说没法和深处的大山相比,也并不陡峭,但通过以前的经验来看,狼是比较喜欢走这里的兽道的。
  
  以前村里闹狼的时候,狼叼了牲口和小娃子也是会径直朝这里逃窜。
  
  不然这里也不会以狼叼岩来命名了。
  
  “这里也有一处狼粪,加上前边的,总共加起来有个七八处,不算是大狼群。”
  
  陈凌走到狼叼岩高处,这里山风吹着,狼粪的风干程度更加彻底,脚一踩就碎成渣滓了。
  
  “不管大狼群还是小狼群,最好是别来,来了就有你们受的。”他轻声自言自语。
  
  老丈人给的药方子,以及金门村老猎户给的药方子,他在洞天的辅助下,早已完成改良。
  
  到时候点上火,光凭烟味就能把狼群毒趴下。
  
  如此想着,倒是给他发现一处适合种参的地方。
  
  在狼叼岩的中段,山峰的凹陷处,有一个类似于石台的地方,虽然并不大,仅有两尺见方,但上面已经生长了些藤条类植物,土壤留存条件是比较好的。
  
  又是东南朝向,每天能接受到太阳光照,地势凹陷,大概不到中午,光照时间就会过去,非常附和人参喜光又怕光的特性。
  
  陈凌拿了三颗参种放进去,洒上灵水之后,很快就长出了三株细嫩的参苗,绿油油的,每株长着三四片叶子,随风摇晃。
  
  人参这玩意儿,通常是三年开花,五到六年结果。
  
  生长过程较为缓慢,陈凌种下去后,留了记号就不再管它了。
  
  剩下的,过于险峻难行的地形,他就用灵水和泥,把种子包好,让二秃子飞过去,带到合适的地方。
  
  “这家伙,我这相当于在埋宝贝了啊,以后都能给子孙后代留一份地图了,啥时候没钱用了就过来挖参。”
  
  陈凌颇为好笑的想着,随后又觉得自己种参的地方颇为危险。
  
  就沿着狼叼岩往下走。
  
  一路上见缝插针,发现好点的地方就把种子埋下去,简单催生出来。
  
  等种的差不多了,他就把洞天里繁育出来的人参种子交给二秃子几枚,让它飞到远处的山里,随缘播撒。
  
  这个工作是长期性的,适合二秃子来做。
  
  不然,秦岭这么大,总不能连山参都没有。
  
  参这东西生长条件苛刻,过程缓慢,没他帮助,以后怕是很难再出现了。
  
  把二秃子放出去了。
  
  陈凌缓缓行入一道幽深的箐沟,周遭竹木丛生,蚊虫极多,他便把山胡椒从洞天取出来几株,揉碎了用枝叶洒在自己和小金的身上。
  
  一瞬间,蚊虫全部敬而远之。
  
  “啧啧,这驱蚊效果,简直无敌了。”
  
  陈凌满意的拍拍手,拿出药锄,开始准备挖药。
  
  上次来的时候,他们翁婿两人在这里留了记号,深处有一片天门冬生长。
  
  正好趁着种参的时候,过来挖走,不挖的话也是浪费。
  
  “汪汪~”小金正不舒服的甩着毛发,突然前方又出现了奇怪的狗叫声,还伴随着穿林踩叶的哗啦啦响声。
  
  这次陈凌听得无比清晰。
  
  他就急忙放缓脚步,随后看了看小金,见它满脸不以为然的样子,知道并无安全威胁,所以一人一狗就轻手轻脚的摸了过去。
  
  然而,也不过走了四五步而已,陈凌刚把一片竹丛轻轻拨开,就毫无准备的与一只奇怪的东西来了个亲切的对视。
  
  竟然是一只体型硕大的赤麂,正在歪着脑袋,目不转睛的盯着他。
  
  像是在盯着一个贸然闯入自己家中的窃贼。
  
  赤麂的赤自然是红的意思。
  
  名副其实的,它的皮毛好红,像黄昏的火烧云,让人一眼难忘。
  
  体型也比麂子大了好几圈,就彷佛一条大狗一样大。
  
  “汪,汪……”
  
  被陈凌注视了几秒,它才一下子惊慌的叫着爬起来,一熘烟的沿着南侧一条陡峭的兽道跑上坡去了,身姿矫健灵巧,直上直下的险要地势对它来说彷佛如履平地。
  
  同时也把陈凌看得目瞪口呆。
  
  猪奔塘,麂奔梁,豹子奔在山岩上。
  
  看来不管是麂子,还是这种所谓的赤麂,很多习性是比较类似的。
  
  但是它这一跑,陈凌才发现,原来它身后还有藏着一只坠着大肚子的母麂子,明显已经接近生产,根本无力逃跑,看到一人一狗逼近,顿时惊慌失措的吠叫起来。
  
  “靠,这抛妻弃子的渣男。”陈凌见这只母麂子艰难的撑起身子,惊恐的想要逃跑,就停下脚步暗骂一声。
  
  然后带着全程静悄悄的小金退了出去,没有再惊扰它。
  
  不过既然来了这里,天门冬肯定要采,就换了个方向继续前进。
  
  小金与黑娃不同,或许是性别上的差异带来的,它虽然阴狠凶残,但心思更细腻,也更识大体,清楚陈凌的心思。
  
  知道什么时候该出手,什么时候不该出手。
  
  自从听过人们交谈中的不伤带崽儿母兽之后,它对此类猎物就没啥攻击的欲望了。
  
  “不过山里赤麂还挺多啊,上次土豹子吃了一个,现在直接遇到俩。”
  
  陈凌边走边滴咕着,这几日倒是听到过许多次这样的叫声,始终不曾见到真身,他还以为是啥豺狗子一类的小野兽。
  
  现在看到这俩玩意儿,他恍然大悟,原来是赤麂嘛。
  
  赤麂,它还有一个名字叫做吠鹿。
  
  顾名思义,会发出像是狗叫一样的鹿。
  
  这赤麂和普通的小麂子是不一样的。
  
  它们能够全年交配繁殖,但是大多数,生产期就在初秋,也就是这时候,这次倒让他给赶上了。
  
  “呖——”
  
  陈凌刚采完天门冬,一声嘹亮的鸟鸣声天空中传来,抬头看去,只见一个黑点由远及近不断放大,到近前后才张着翅膀缓缓落下来。
  
  是二秃子回来了。
  
  奇怪的是,它嘴里还叼着一株东西。
  
  落在陈凌肩膀上后,很快引起了陈凌的注意。
  
  “好家伙,居然是赤灵芝,这可是好东西,二秃子你行啊,真的学会采药了。”
  
  陈凌别过脑袋,瞄了一眼,立马惊讶的睁大眼睛。
  
  说着把这株朱红色的赤灵芝拿到手里,这一比划,菌盖比他手还大一圈呢,当真是不错。
  
  “啊,啊……”
  
  二秃子听到他夸奖,歪了歪脑袋,用弯钩嘴在他脸颊上蹭了蹭,而后眼神得意的把胸脯挺得老高。
  
  “厉害,厉害。”
  
  “走,先带我看看你这灵芝打哪儿采的,等回去之后再好好的奖励你。”
  
  陈凌笑着喂了二秃子一滴灵水,摸了摸它的羽毛,肩膀一抖,再次把它放了出去。
  
  这家伙还真是给他一个惊喜。
  
  也从没特意教过二秃子,它也不知道咋就明白灵芝是好东西的,竟然直接给叼了回来。
  
  不过不管咋说,找到野生的赤灵芝肯定是大好事,要是知道窝子在哪里,那更是大收获。
  
  灵芝这东西,到了成熟期就会向外喷放灵芝孢子,灵芝孢子会成长为新的灵芝,只要找到了灵芝窝子,把灵芝的窝子保护好,这意味着以后常年都去能采灵芝了。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热门推荐
御鬼者传奇 逆剑狂神 万道剑尊 美女总裁的最强高手 医妃惊世 文明之万界领主 不灭武尊 网游之剑刃舞者 生生不灭 重生南非当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