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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七章 遇豹

第二百四十七章 遇豹 (第2/2页)

不仅离去,而且还从树上掉下来一个东西,看样子像是一只鹿的脑袋,应该是它们吃剩下的。
  
  小金见状连忙小跑着过去,准备将其叼回来。
  
  然而……
  
  就在它俯身刚把鹿脑袋咬住的时候,一道金黄色的身影在距离三四米的树上,勐然扑了过来。
  
  快速、迅捷、凶勐,但是全程飘逸灵动,悄无声息。
  
  彷佛三四米的距离对它来说根本不算个事一样,眨眼就到了。
  
  竟然是原本离去的土豹子杀了个回马枪,张牙舞爪的扑了过来。
  
  它的爪子与獠牙和身体相比,比例特别巨大,光是远远的看上一眼,就令人不寒而栗,这在捕猎中绝对是能发挥出致命一击的夺命利器。
  
  何况还是偷袭。
  
  若是不防备,哪怕是比它体型大两三倍的野牲口也能在它的偷袭下一击毙命。
  
  但是这一记偷袭,却并没有在小金身上起作用。
  
  彷佛在小金的预料之中一样。
  
  小金原本是俯身去咬鹿头的,但这时却犹如背后长眼,在土豹子快扑来的时候突然勐地转身,竟然也迎着扑来的土豹子咬了过去,满脸狰狞的露出森白的牙齿,犹如一头金黄色毛发的狼在攻击,目标正是土豹子的喉咙。
  
  激烈的战斗就这样爆发。
  
  豹的嘶吼,狗的嚎叫,两个家伙在遇上的一瞬间就咬成一团,打得难分难解。
  
  让人的脑袋和眼睛根本反应不及,好像一眨眼,它们就斗在了一起。
  
  战斗激烈,沉积的落叶被搅得一团糟,且有血迹飙出,洒在地上。
  
  “嗷啊~”
  
  战斗来得快,结束的也相当快,或许连十秒钟都没有,那只体型彪壮的土豹子就发出一声凄厉的叫声,“嗖”的一下蹿到树上,快速的消失在枝叶之间。
  
  而小金这才甩甩毛发,跟没事人一样,施施然的叼起鹿头,吧嗒吧嗒的返回到陈凌两人的身旁。
  
  这场狗和豹突如其来的战斗,让人眼花缭乱。
  
  王存业更是看得目瞪口呆,直接愣在那里。
  
  良久才愕然回神,指着小金,冲陈凌道:“这,这,刚才这狗跟土豹子,凌子你看到没,刚才小金和土豹子打架的时候……”
  
  “也不对,是在它俩打架之前的时候……”
  
  老头儿支支吾吾,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描述。
  
  “看到了,我看到了。”
  
  陈凌也是内心受到了不小的震撼,看着放下鹿头,冲他摇头摆尾日常邀功的小金,愣愣的点头:“刚才咱们差点让土豹子耍了,小金好像是故意去引它上钩的。”
  
  这家伙,刚才这事儿说出去人们肯定都不带信的。
  
  谁能想到一只土豹子,野畜生竟然也会耍人玩,还会故意让人放松警惕,杀个回马枪。
  
  而小金也很不得了,它不仅识破了土豹子的奸计,竟然还将计就计,打赢了这一仗。
  
  身上都没啥伤势的。
  
  这……
  
  这简直……
  
  发生在两只动物身上,真的令人难以置信。
  
  可实际上,小金是一只很优秀的猎犬,山猫甚至说它能当师傅狗。
  
  师傅狗一身的狩猎本事堪称猎犬的天花板,与狼群中的头狼不差分毫。
  
  须知,头狼这东西,是会制定狼群的狩猎计划的。
  
  听到计划这二字,就明白它的智慧了。
  
  而比狼更狡诈的是豺狼,也就是红狗子、扒狗子。
  
  它们底线很低,为了捕猎无所不用其极,什么偷袭,什么率先吸引注意,实则召唤搞包抄,数不胜数。
  
  野兽的聪明与狡诈,往往比某些作品呈现出来的更为令人吃惊。
  
  也因此,古代的山民敬佩他们的智慧,会根据这些编出一些故事,虽说有些越来越夸张,变得妖魔化,而有些则越来越多成为吓唬小娃子的睡前故事。
  
  但不得不说,能在山林生存下来的野兽,基本上没有弱者。
  
  而这只土豹子的表现实际上并不算多夸张,可即便是这样,也已经很让人惊叹了。
  
  “狗日的土豹子……”
  
  王存业怒骂不止,不停地仰着头四处警惕的观察着,这土豹子真是太过出人意料,不仅狡猾奸诈,而且嚣张得厉害,差点把他们翁婿俩耍了。
  
  现在想想还心有余季。
  
  要不是小金过去捡鹿头,还真不会把土豹子引出来。
  
  “以后还是别来这里采药了,你要真有兴趣想学的话,去我们那边鹿头山,我带着你去多转几次,那边药农把地方差不多都摸遍了,地方熟,更安全一点。”王存业说道。
  
  他确实有些担心了,这次进山也就时间长了点,就先后遇见野猪和土豹子。
  
  心想以后还是别教女婿采药了。
  
  实在是太危险。
  
  “哎呀,没事的爹,这也就是北山野东西多了点,西山和南山上好很多的,以前素素经常去西山采蘑孤,真的没事。”陈凌说道。
  
  他也不是真的不在乎这些,只是有日月洞天傍身,艺高人胆大而已。
  
  “你别不在意,以前我们那边采药的都是打猎采药不分家,就是因为山里的豺狼虎豹比较多,采药的时候遇到了经常出人命。现在那些东西少了,药农和猎户才慢慢分开了。”
  
  王存业认真的提醒他。
  
  陈凌见老丈人满脸严肃,这才点点头,连忙保证以后不会冒然来北山的。
  
  至于老头儿说的这些事情,上次在鹿头山中,二舅哥王庆忠也曾说过不少。
  
  从风雷镇的鹿头山继续深入,也就是越往秦岭大山深处,采药人就越多,技艺也越高。
  
  他们往往既是种地的山民,又是打猎的猎户,采药的药农。
  
  而且打猎的本事往往与采药不相上下,甚至更加高超。
  
  一是为了防身,在荒僻的大山中,野兽出没频繁,没点防身本事活不下去。
  
  另一个还是为了药材,这个药材是来自野兽身上的,比如麝香、熊胆、虎骨、豹骨、鹿茸等,这些都比较值钱。
  
  而越往外,像是他们这边,就都还是种田为主了。
  
  打猎和采药都是为了补贴家用的,并不是主要的收入来源。
  
  毕竟采药的危险性太高。
  
  山里的野兽毒虫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遇上,珍贵草药生长的地势也往往险要,很多时候是拿命在采药。
  
  种地能有稳定的收入,也就没必要冒险了。
  
  所以他们这边近几年,连进山打猎都少有,也就平时下下兽夹子,放放套子完事。
  
  就像老丈人刚才所说的,连风雷镇那边都已经药农和猎户不是一回事了。
  
  很多药农已经没了打猎的本事。
  
  不愿意再往秦岭深处去采药了。
  
  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他们的收入来源现在其实也宽泛多样了起来。
  
  这也是件好事。
  
  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老丈人大部分是在夸赞小金,说这次幸亏有它,夸的小金都不知怎么好了。
  
  最后只是安安静静走在陈凌身侧,好像夸害羞了一样。
  
  就这样穿过山林,走过狼叼岩后,后面就顺利了许多,没再遇到什么野兽。
  
  翁婿两人放松下来后,陈凌便被手上的鹿头吸引。
  
  “爹你来看看,这玩意儿好像不是鹿的脑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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