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8章 脱胎换骨 (第2/2页)
哎,要不说差距变大了呢,这才哪跟哪啊。
宁远距杏山一百多里地,对于骑兵来说若急行半日可抵,黑虎营自清早出发傍晚抵达,也就是说他们这一路根本就不是急行,而是时快时慢的熘达过来的,虽说也有点人疲马乏,但也仅是那么一点点而已,这点强度对于东厂卫来说,还不如平日训练强度大,距离精疲力尽还有很大的距离。
耐力和意志力才是一支精兵最坚硬的地方,也是最根本的东西。
至于刚才那一场厮杀,开胃菜而已。
对于屠元和他的黑虎营来说,捉住眼前诺木齐回去换酒喝才是最重要的事,也是将士最上心最亢奋的事,所以从开干起,他们就直奔这个目标。
很快诺木齐就发现了他们的企图,这让他顿时慌张起来,眼见屠元挥刀乱砍,一路朝他杀来,所经之处无人能挡,仅半盏茶功夫不到便已杀到跟前,距离他不过数十米距离。
再看自己麾下,三百余骑竟被对方百余骑冲的七零八落,乱糟糟的没了阵型,如此下去被击溃只是早晚之事!
妈的,倒也不能让那贼子小瞧了,诺木齐一咬牙,竟然挥刀带着身边几个亲兵迎着屠元冲了过去,就在刚才一瞬间他心里头也有着撤走的念头,但转念又想到这样太怂了,明明是自己一再叫嚣,结果抱头鼠窜往后在军中就抬不起头了,不光让对方瞧不起,后边观战的吴巴什也同样瞧不起自己了,而且他相信一旦自己这边不敌,吴巴什必会救援,毕竟吴巴什那边还有二百汉军呢!
吴巴什此时就在杏山上边观战,脸色也愈发凝重,在他身边还有两百汉军也在观战,表情也不乐观。
之所以没有将这两百汉军投入战斗是为了防备不测,因为那消失的一半黑虎营此时不知在何处,这黑灯瞎火的晚上,鬼知道他们从哪儿冒出来,所以吴巴什不得不留兵以备不测。
有人会疑惑为什么不留蒙古兵在身边,蒙古兵更骁勇善战留在身边不是更安全么?假如你要是有这想法的话,只能说你和后世那些慕洋犬没啥区别了,总以为洋大人才是最厉害的!
不可否认游牧民族的勇勐,如满洲和蒙古的士兵,自小便在马上长大精骑射,但这也是相对而言,这些游牧民族人口稀少全民皆兵,所以给人感觉他们个个都很厉害,而内陆的农耕百姓人口多,整体显得羸弱多病,不如人家骁勇善战!
若这么比确实不如人家,但这么对比就太偏激狭隘了,要比的话就要专业和专业的比,而咱们的专业部队在业务上自古以来就从没被谁压过一头,远的霍去病那种逆天的就不说了,便说大明朝,自开国起都一直将蒙古,后金按在地上摩擦,即便是明末时期的关宁铁骑怕过谁啊!
而这个时期的在清军部队中的汉军,实则都是之前明军的边军啊其中不乏关宁军,当年战斗力都是可以爆表的!
只是近年来投诚清廷之后,编制被打乱,身份地位受打压排挤,战斗力和战斗意志逐渐下降而已,但比之大明内陆的常规部队,还是稳压一头,且与他们的同僚满蒙军相比丝毫不差!